1.《关于修改《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》的决定》(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64号);
2.《关于修改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》的决定》(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603号);
3.《《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(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62号);
4.《关于修改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》的决定》(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61号);
5.《关于修改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》的决定》(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59号);
6.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(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58号);
7.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(试行)》(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54号);
8.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》(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51号);
9.《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、收购、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》(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50号);
10.《外商投资期货公司管理办法》(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49号);
11.《关于修改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》的决定》(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48号);
12.《关于修改《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》的决定》(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46号);
13.《关于修改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》的决定》(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41号);
14.《关于修改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》的决定》(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35号);
15.《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》(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33号);
16.《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》(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31号);
17.《关于修改《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》的决定》(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9号);
18.《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》(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8号);;
19.《关于修改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》的决定》(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7号)
20.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》(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6号);
21.《关于修改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〉的决定》(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3号);
22.《关于修改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〉的决定》(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2号);
23.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》(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13号);
24.《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》(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10号);
25.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》(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09号);;
26.《关于修改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》的决定》(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08号)
27.《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》(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07号);;
28.《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》(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03号)
29.《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》(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02号);
30.《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》(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01号);
31.《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》(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00号);
32.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》(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99号);
33.《关于修改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〉的决定》(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96号);
34.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风险准备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(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94号);
35.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》(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85号);
36.《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》(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84号);
37.《关于修改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》第六十三条的决定》(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56号);
38.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(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0号);
39.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》(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5号);
40.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》(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2号);
41.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》(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0号);